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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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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件发明申请的被驳回——谈国内科研人员的认识误区 西藏某研究所于 2004 年 12 月 7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件发明名称为“某提取物……的用途”的发明专利。进入实审程序后,审查员对该发明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检索,检索到了某期刊上技术方案完全相同的一篇论文,论文的作者就是该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而论文发表的时间仅比专利申请日早几十天。据此,审查员以该发明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有关新颖性的规定,发出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该植物是西藏自治区特色植物,对其的开发和利用应该还是一片空白,将其提取物应用于抗病毒及抗菌药物的技术方案应该是有很强的专利授权前景的,并且也应该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但却由于提前发表了论文,这样一种低级错误,使得专利申请丧失了新颖性,失去了研究成果产业化得到保护的机会,真是令人感到惋惜。这个案例为我们带来了这样的警示: 抢先公开发表科研成果,使“后续”的专利申请变得毫无意义 这种由于先发表科研成果,而后再申请专利,最终造成专利申请因不具有新颖性被驳回的案例,实际上在我国研发行业中屡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由于该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就在公开出版物上进行了发表,使得其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就可以为公众所知,因此也就自然丧失了新颖性。 可以看出,单纯盲目地将科研成果公开,会给以后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制造一定的麻烦,但为什么在我国科研人员会对发表情有独钟呢? 科研人员热衷于论文发表的原因 其实在我国科研队伍中,先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成果,然后再申请专利的现象还是不少的,其原因如下: ( 1 )我国建立专利制度晚,相关部门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文件寥寥无几。因此,无论是各项科研计划的执行、还是政策法规的制度以及具体项目的管理,都缺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这样的环境和科研体制下,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专利意识必然不强,目前有关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还不足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 2 )我国科研计划中的各项目承担方及其科研人员还不甚了解专利,没有能够充分认识到专利权在保护技术创新过程中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西方各国在评价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成果时,往往都将专利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实际上,专利权是对技术创新起助推和保障作用的核心。专利的“公开”使得各种研发活动可以充分地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垄断式的专利许可又保障了知识与技术转移过程中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 ( 3)在我国的科研体制管理中,普遍存在重成果、轻专利的评价和奖励机制。科研人员只能凭借经过公开鉴定的成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评定职称,才能得到有关待遇。对一个科研人员业绩的评价,专利不属于衡量的标准。凡此种种,使得许多科研人员把一些未申请专利保护的科技成果以论文形式拿到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 ( 4)科研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拨款,按计划完成任务即可。专利是技术创新的产物,技术创新的主要驱动力来自市场,而大多数科研项目因按计划进行而脱离市场。 ( 4 ) 大多数人热情于发表文章,因为与申请专利相比,发表文章时间短、费用低、见效快 ,使得科研人员热衷于把自己大大小小的科研成果先在各种各样的期刊杂志上发表出来,而不是首先想到申请专利进行保护。 基于以上原因,我国的许多科研人员在完成研究课题之后,往往就迫不及待地在各种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而不是先进行专利申请,这样造成的结果往往就是自己先发表的文章,使后来想要进行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而得不到专利。由于论文仅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它的表达,不保护思想,通过论文公布的科研成果事实上就无偿地奉献给了社会,而科研投资方(国家)和项目承担方却无法从中取得经济利益,显然这是对我国科研资源的极大浪费。许多科研成果就是处于这样一种可以被国内外任何竞争对 手 无偿获取和使用而得不到保护的状态! 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阻碍了研究成果实现产业化的进程。 我国科研机构和企业应改变以前不注重专利保护的观念。这是因为: 专利制度对技术创新具有激励与促进作用 1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在权利的有效期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这也正是专利制度的优越性所在。 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律的规定,有权独占一方市场,并通过许可使权利人收回成本或获取巨大收益,激励创新主体从事技术创新。另一方面,专利保护制度提高了侵权人的侵权成本。 2、专利的公开性,有助于传播新技术、提高科研起点,推动技术的发展。 3、有效的专利制度能够吸引国外的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推动本国的技术创新,促进国际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4、专利权是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国内尤其是国际竞争、占领市场,取得市场优势的重要武器。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更多的是通过知识产权的竞争表现出来的。 5、创新技术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是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专利制度始终将实现这一目的作为根本出发点,并成为其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由此可见,为了建设好强大的创新型国家,当务之急就是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规的宣传和人才培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使科研人员能够真正重视专利保护,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提高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技术含量,让发明者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技术创新的市场化进程,这就是上述案例提供给我们最大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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